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2021年第42号)的有关要求,2022年6月1日,我局启用了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等3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为更好服务申请单位,经与省政务办业务、技术沟通后,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登录与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可以直接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psp.e-cqs.cn/egov/shIndex.html);
注册后查找相关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请。(登录后也可查询办理进度)
(二)2022年6月1日前申请的事项,仍通过省局原电子政务系统(http://110.249.219.136/)完成办理和查询进度(省局原电子政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为 0311-67568530)。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事项,继续使用省局原电子政务系统(http://110.249.219.136/)办理,申请方法不变。
二、咨询与服务方式
(一)省局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电话:0311-66635262;
(二)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技术支持电话:400-813-5888(拨1咨询)或 010-82260306;
(三)纸质许可证书邮寄(或自取)联系电话0311-66635356、66635357。
申请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查询特种设备获证单位信息。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